拉斯維加斯

15歲的時候,和家人一起去過拉斯維加斯。

應該要美貌如花的15歲,卻是我青春少女印記肥胖的頂峰,以過分食用美國糖霜以及牛油的不健康姿態如顆肉球般的活著,也因此對於美感毫無概念,穿著二手商店買來的衣服,就這樣出發到了拉斯維加斯。

當時和全家人住在號稱牛比人多的小鎮,所以初進拉斯維加斯彷彿劉姥姥進大觀園,奢華的驚奇、人造的驚喜,在威尼斯的人造天空達到頂峰。除此之外,記憶最鮮明的,就是兩位長腿辣妹,金髮高挑、穿著合身又不會過分暴露的短裙,踩著高跟鞋在拉斯維加斯穿梭。就那麼剛好,短短幾天的行程見了他們幾次,從此,他們成了我和妹妹對這個城市的嚮往:有一天,我們也想要時尚的踩在這個絢麗的城市。

25歲的時候,和朋友一起來到拉斯維加斯。

等不及妹妹的出現,想要靠賭博以及無限的飲食紓解日日拍片的壓力。但這一次,再訪拉斯維加斯,卻感受到一股離奇。兒時曾經為之動容的事物如今顯得有些可笑:這不過就是一個沙漠,然後把所有世界上的「地標」,以粗糙的方式架在這裡,巴黎在紐約隔壁、紐約附近有個配色離奇的日本武士在飯店內矗立。旅客的眼中不需有美,美不過就是手上的錢。像是花錢拿到一張入場券,告訴你只要在這裡,就能什麼都能見到,但見到了些什麼,卻無需探討。從某個角度來看,拉斯維加斯本身就是一間吃粗飽的buffet,抓了滿手要塞進你的眼睛和口鼻,但得到了些什麼卻不需過問。

另外一方面,也見到人性無限的貪婪。曾經羨慕、期待過的高級飯店,隱藏在金字塔之內、靚麗燈光之下,有趣的是,那些歷歷在目在十年後卻是友人們好心規勸:
「這些建築物已經十年了,很老舊,不推薦居住。」
原來不知不覺,十年已經過去,曾經覺得新穎浪漫的事,終究會被取代,所謂的風華不過建立在討好之上,於是喜新厭舊而風華不在。無限的貪婪不是什麼壞事,就是現實罷了。

於是我終於理解到,什麼叫做沙漠中的奇蹟。在一片荒蕪之中,以貪婪為號召,商人的貪婪、訪客的貪婪,我們架起了一個不需脈絡的城市,用無限的食物和虛華的夢想將你填滿,然後你就走了,等待下一個十年你再度需要聲色享樂之時的無限空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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